人的美可分为自然美和社会美。仪表美是自然美的表现形式,也是风度的外在表现形式;内在美更为深刻,而是社会美的主要部分,是风度的内核。一个人良好的风度是在社会生活中不断地培养、修养、磨炼而成的。在这过程中,内在美自然流露出来,形成自己特有的待人接物的行为方式。
我们的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在南开学校读书的时候,在大立镜旁糊了一面“纸镜”,上面写着:“面必净,发必理,衣必整,钮必结,头宜正,肩宜平,胸宜宽,背宜直,气象勿傲勿怠,颜色宜和宜静宜庄。”毫无疑问,他在外事活动中尽显其伟大的人格魅力,和他时时注意自己仪表、风度是分不开的。良好的文化修养,渊博的学识、精深独到的思辨能力,是构成高雅风度的内在因素,通过语言、举止、服饰、态度和作风自然地转化为外在的形式。
内在美是优雅风度的内核,指一个人的精神世界,即思想、情操、品格和道德美,它要求人们注重思想、品格和情操的修养。美的形象、优雅的风度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并且内容起决定作用。要根据自己的生活环境、经济条件、兴趣爱好以及身材、肤色等,做到使自己的仪容丰富多彩,具有时代和民族的特征,同时要注意整洁、大方、朴素、和谐、得体。我们追求外在美与内在美的统一,但人的心灵美和仪容美有时是矛盾的,有的人仪表堂堂或天生丽质,但内心却是自私卑微的;有的人外貌丑陋,却心地善良。对于这种情况,道德审美强调心灵精神之美,认为只要精神崇高,心灵美好,即使仪容不美,也会自然而然地“诚于中而形于外”。相反,心灵丑恶的人,外貌再好、伪装得再好,也总会时不时地露出本性。
在塑造理想人格的过程中,塑造美的心灵是最重要的。如果我们能经常加强道德修养和不断提高审美素养,既注重心灵美的塑造,又讲究行为美、语言美、仪容美等外在美的雕琢,那么,我们将成为有很高职业道德水平,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职业人士。
美是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中获得的自由,是能引起人们审美感受的一种形象。美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是以真、善为前提的。在道德领域,理想人格的美,就在于与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利益相一致,是真、善、美的和谐统一。
总之,塑造理想人格、培养优雅风度,既要使自己的思想、品德、言行、举止、风度、仪表等符合真和善的要求,又要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美好的形象,给人以美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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