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凭 吊
国家元首逝世
元首逝世的治丧活动,由于各国制度和习惯不同,做法有所区别,但大致都有如下程序:
发布讣告,宣布志哀期,全国停止各种娱乐活动,下半旗志哀。治丧国除发布讣告外,还由外交部发出照会通知当地各国使馆。讣告照会的信纸和信封一般都镶有黑边(但也有不带黑边的);与此同时还由治丧国驻外使馆通知驻在国外交部和当地各建交国使馆(也有由治丧国政府直接通知各建交国政府的)
治丧活动主要有,向遗体告别或瞻仰遗容,接受各界人士的吊唁,最后举行追悼大会或葬礼。吊唁活动一般在灵堂内进行。在我国,灵堂的布置力求庄严、肃穆。在大厅入口处上方悬挂黑底白字的横幅,门边放置吊唁簿,并为吊唁者准备白花。大厅内正面墙上悬挂死者的遗像,镶以黑边或挽黑纱。上方挂黑底白字横幅。大厅四周悬以黑黄两色相间的挽幛。骨灰盒或水晶棺置于遗像下,周围拥以鲜花和常青树木。遗像两侧放置各界人士送的花圈,而亲属献的花圈则放在骨灰盒或水晶棺前。
追悼仪式后,由国家领导人或治丧委员会负责人和死者亲属护送骨灰盒(或遗体)至安放处(或安葬地)。
政府首脑的治丧仪式大致与元首相同,但规格略低于元首。
治丧期间,当事国的驻外使馆也设灵堂接受驻在国国家领导人和各界人士的吊唁。
对于外国领导人的逝世,各国视两国关系以及死者在世界上所享有的声望确定其志哀的方式。最常见的悼念方式是由国家领导人向治丧国国家领导人发唁电、唁函或发表声明志哀。唁电(函)也可发给死者的家属。
国家领导人前往治丧国使馆吊唁亦是通常采用的吊唁方式之一。吊唁包括签名(也有题词的)、献花圈、默哀等。前往吊唁人员身份的高低视两国关系而定。治丧国使节应亲自出来守灵,接受吊唁。有的国家也有群众到治丧国使馆吊唁。
遇有在世界事务中有重要影响的外国领导人逝世,不少友好国家还以政府命令规定本国的志哀期,举行隆重的追悼活动。葬礼的当天,如正值议会开会,则以默哀或临时休会等方式表示哀悼。
派代表团或特使前往治丧国参加葬礼,也是常见的方式之一。这样的代表团和特使一般不进行其他参观访问活动。我国领导人逝世时,均婉谢其他国家派代表团或特使前来吊丧。
各国驻治丧国的使节、驻第三国的使节在接到治丧国外交部或使馆的照会后,亦应按规定时间前往悼念。至于是否献花圈或以谁的名义献花圈视两国关系和当地的习惯做法而定。
有的国家在其领袖人物逝世举行葬礼时,火车、轮船、军舰、工厂等鸣笛志哀。届时如外国轮船适值靠该国码头,亦应按通例挂半旗和鸣笛。
联合国对会员国元首或政府首脑逝世,联合国旗下半旗一天,并且不升所有会员国国旗。安理会和其他各委员会开会时,由执行主席宣布默哀表示哀悼。
一般人士逝世
一般人士在国外任职期间因故去世,其丧事一般是由死者的家属或其本国有关机构举办,但也有由所在国出面举办的。治丧安排常见的有设置灵堂、举行追悼会或葬礼等。所在国有关方面视情况以适当的方式表示哀悼,如向死者家属发唁函、送花圈,派有关人员参加葬礼等。信奉宗教的,还有各种宗教仪式。
我国人员在国外遇有外国友好人士去世,可以以口头或书面表示哀悼,向死者家属致以慰问,有时也送花圈。如若参加追悼仪式或丧礼,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但在参加有宗教仪式的丧礼时,不信宗教者可不做下跪等宗教性动作。
在我国,对长期在华工作的外国友好人士、老专家等逝世,有的由中国有关方面为其举办丧事。对知名的国际友人在华逝世,还组成治丧委员会,报上发表讣告,设置灵堂,接受死者生前友好、外国朋友以及中国各界人士的吊唁。中国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人送花圈、参加追悼会。根据死者遗愿,其骨灰(或遗体)或运送本国,或安放(或安葬)在中国。
花圈制作
花圈一般为鲜花以及松柏树枝等制成,有的花圈用绢花、料器花制成。花圈以白色或红色缎带(有的国家用红色缎带镶黑边)为挽联,用黑墨水或金粉书写,悬在花圈的左右两侧
六、慰 问
伤病慰问
一国元首或政府首脑患病或因故负伤,其他友好国家领导人往往发电慰问,或指令其驻当事国的使节亲往医院慰问。如因种种原因,使节不能亲晤伤、病者,也有发函或送花篮(附名片)表示慰问的。如周恩来总理重病住院期间,曾有许多国家领导人发来慰问电,许多驻华使节也发函、送花篮表示慰问。征得当事国同意后,一些友好国家还专门派医生前往为患者治病。
对一般伤、病者的慰问,可适当赠送鲜花、水果等。为照顾伤、病者的休息,谈话和逗留时间应较短,并注意避免谈论可能刺激对方或对方忌讳的话题。
灾情慰问
遇一国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伤亡事故,其他建交国领导人大多发电慰问,有时驻当事国使节致函外交部长,代表本国政府和人民表示慰问。各国政府(或红十字会)还视灾情和两国关系向受灾国赠款、赠送药品或其他救济物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