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珠海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会议暨市文明委全体(扩大)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总结去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部署今年工作。
会议指出,全国文明城市是评价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也是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市荣誉形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为这座城市、为这座城市的人民、为这座城市的未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精神,深入实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行动,加大力度推动文明城市建设,持续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不断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持续发力,常态长效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建设信仰坚定的文明城市。要持之以恒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新市民培育工程,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要厚植城市文化底蕴,匠心打造本土文艺精品,深入挖掘城市文化内涵,全方位加强珠澳港文化交流合作,建设文化厚重的文明城市。要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文脉延续性的规划和管控,着力完善城市功能,巩固城市生态优势,建设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要坚持为民利民惠民,加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建设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对标对表文明城市建设要求,把功夫下在平时、把工作做在日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上,珠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通报有关工作情况。香洲区、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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