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2号)要求,为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以下简称指导协调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研究决定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审定发布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工作部署,制定工程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工程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检查。
二、工作机制
(一)指导协调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各成员单位会前可向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议题建议,经办公室研究后确定会议议题。
(二)指导协调小组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对重大人才工程的要求部署;交流、通报工程进展情况,研究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
(三)指导协调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贯彻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四)指导协调小组负责检查和督促各地各领域工程实施工作,并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重点领域成立相应的指导协调小组。
(五)指导协调小组下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承担指导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人员构成
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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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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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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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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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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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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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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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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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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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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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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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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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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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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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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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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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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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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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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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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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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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政策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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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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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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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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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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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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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社会工作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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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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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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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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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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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新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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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行政政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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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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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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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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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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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家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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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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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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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绍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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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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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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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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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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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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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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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人事劳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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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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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 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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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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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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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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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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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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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元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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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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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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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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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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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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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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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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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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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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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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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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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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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人事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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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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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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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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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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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金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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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局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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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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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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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人事科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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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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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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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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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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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志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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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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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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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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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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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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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建立(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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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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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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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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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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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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