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动物不同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人应有尊严。动物为了讨一口食吃,可以摇尾乞怜;为了与异性交欢,可以追逐斗殴;为了得一时之闲,可以忍受鞭打呵斥……人不能这样,应有自己的尊严。人需要食物,但不能吃嗟来之食;人需要异性,但不能没有爱情;人需要休息,但不能在工作时偷懒。
尊严,就是做人的尊贵威严。法律意义上的尊严,是指公民独立而不可侵犯的地位或身份,人们习惯于称之为“人格尊严”。
崇高与卑鄙的重要区别之一,也在于有没有尊严。一个人可以不伟大,却不可以不崇高;一个人不一定能使自己伟大,却一定可以使自己崇高。使自己崇高起来的办法,就是自觉地维护自己的尊严。尊严,是人的一种特征;自爱者珍视它,自贱者丧失它。因为拥有尊严,使人高大起来;因为丧失尊严,使人渺小下去。
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笔下其貌不扬的简•爱小姐,之所以打动了世界各国许多读者的心,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她坚笃不渝地维护着自己的尊严。当男主人罗彻斯特对她说“我有权蔑视你”时,身为家庭教师的简•爱却严正地告诉他:“你以为我穷,不好看就没有自尊吗?我们在精神上是平等的!”这番话使罗彻斯特大为吃惊,转而对她产生了由衷的敬佩。
我国自古以来就看重人的尊严,崇尚“士可杀而不可辱”的信念,并留下了无数维护尊严的佳话——
《礼记•檀弓下》记述了一个不食嗟来之食的故事,说的是春秋时齐国发生饥荒,一个名叫黔敖的人准备了食物放在路旁,等待饥民过来给他们吃。有一个饥民走过来了,黔敖冲着他喊道:“嗟(轻蔑的招呼声,相当于现在的“喂”)!来食!”那个饥民瞪着眼睛说:“我正因为不食嗟来之食才饿成这个样子。”后来,那个饥民饿死了。
东晋诗人陶渊明(陶潜),不满当时的黑暗现实,为了不去迎见一个督邮,毅然辞去彭泽令的官职。这个“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史实记载在《宋书》的《陶潜传》里:“郡遣督邮至县,吏自应束带见之。潜叹曰:‘我不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即日解印绶去职,赋《归去来》。”他这样做,既维护了自身的尊严,也是独立人格的表现。
著名作家老舍,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到红卫兵侮辱时,并没有像当时许多人那样低头认罪,而是奋力反抗,结果招致来更为残暴的殴打。以老舍当时的社会声望,如果像许多人那样向当局寻求庇护,也许会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然而他没有,而是投身太平湖,以死抗争,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当代有个青年名叫孙天帅,1995年在一家外资企业做工时,有一天公司老板无理要求120多名中国员工向她下跪。当时,其他所有员工为了保住饭碗,慑于这个老板的淫威,纷纷下跪,唯独孙天帅一人挺直脊梁,愤而离去。
……
从上述这些关于尊严的佳话里,我们不难发现,尊严往往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不吃嗟来之食的那个饥民,饿死了;“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挂冠而去;不堪侮辱的老舍,葬身太平湖;愤而离去的孙天帅,丢掉了饭碗。他们付出的是物质的,甚至是生命的代价,所获得的是精神上的满足,是尊严的存在。这种代价,也是做人的代价——谁让我们生而为人呢?如果我们生而为动物,就无须付出这种代价了。然而,在人与动物之间,我们应该如何选择呢?我们当然应选择尊贵的人。当然,你也可以去吃嗟来之食,你也可以“为五斗米折腰”,你也可以遭受侮辱后苟且偷生,你也可以慑于他人的淫威而下跪,那就会远离崇高,甚至沦为卑鄙了。如果一个人甘愿做一个卑鄙的人,我们就很难跟他谈“尊严”之类的话题了。
我们的国民既看重尊严,却也看重面子。尊严与面子这二者有联系,却又有着本质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说它们之间有联系,是因为讲面子有利于维护自己和对方的尊严,以及彼此之间的友谊,撕破面子则是人们所不愿看到的;当然,一味地碍于面子,去维护一种善的假象,甚至是不惜以牺牲真理为代价,那就不对了。说它们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是因为讲面子追求的是外在的形式,考虑的是别人的评价,满足的是虚荣心,往往是跟着“人言”走;而讲尊严则追求的是精神的平等,听从的是内心的呼唤,维护的是做人的资格,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
我们千万别把自己不当人,要用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不要以为自己的地位不高、学识不高,就降低对自己的要求。我们既要维护自身的尊严,又要维护他人的尊严。大家都尊重他人,自己才能得到尊重;如果只一味地关注自己,这样的尊严,不仅是狭隘、自私的,而且也是没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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